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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2-004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2-12-27

渝城罚决字〔2022〕0150号

日期:2022-12-27
序号231
行政相对人名称重庆轩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62205170xr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法定代表人张绍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城罚决字〔2022〕0150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或者指定投放地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重庆轩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在重庆市李子坝正街88号轩能石油天然气加油加气站从事经营活动中未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处罚依据依据《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要求设置收集容器或者指定投放地点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对重庆轩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处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罚款
罚款金额0.1万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2/12/26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000mb1315207d     
数据来源单位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mb0564041y
备注建议公告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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