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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3-0012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6-25

渝城违建罚决字〔2023〕0075号

日期:2023-06-25
序号65
行政相对人名称重庆合谊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3ma5ua6kl3f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法定代表人刘力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城违建罚决字〔2023〕0075号
违法行为类型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内容进行建设
违法事实重庆合谊明诚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巴南区花溪街道建设的合谊•理想城l14-1/03地块项目(1-13#楼、s1-s5#楼及地下车库),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内容进行建设,属于违法建设。
处罚依据依据《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八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
处罚内容1、对超出地块容积率上限增加面积31.65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行为,不符合规划要求,处没收违法收入,金额为:31.65平方米×7850元/平方米=248452.5元(大写:贰拾肆万捌仟肆佰伍拾贰元伍角整);
2、对地下车库位于8、9#楼下部增加面积570.93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行为,属施工误差由单倍变双倍计面积造成,违法建设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3、对其他累计增加面积1185.63-570.93-31.65=583.05平方米和存在封闭空间增加面积2519.39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行为,符合规划要求,按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583.05 2519.39)平方米×1562元/平方米×10%=484601.13元(大写:肆拾捌万肆仟陆佰零壹元壹角叁分);
4、对累计减少面积839.58平方米的违法建设行为,不属于配套设施面积减少,且规划室内停车位和地下车库有效实际使用面积并未减少,违法建设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不予行政处罚;
以上处罚款共计:248452.5元 484601.13元=733053.63元
罚款金额484601.13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248452.5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6-16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000mb1315207d     
数据来源单位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mb0564041y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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