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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315207d/2023-001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市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3-07-14

渝城罚决字〔2023〕0097 号

日期:2023-07-14
序号77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徽重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60005575052xh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法定代表人赵振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渝城罚决字〔2023〕0097 号
违法行为类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安徽重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巴南区渝南大道75号附近花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施工中在城市园林绿地堆放杂物。
处罚依据《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责令整改、恢复原状或者消除影响;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和《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人民币0.1万元整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7/11
处罚有效期2023/7/30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00000mb1315207d     
数据来源单位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mb0564041y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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